关于印发《赣南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学业成绩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赣医发〔 2019 21
关于印发《赣南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学业成绩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
《赣南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 (修订)》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赣 南 医 学 院
              2019 7 4
赣南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学业成绩考核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加强考试工作管理,整肃 考纪,端正考风,弘扬“文明、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学 风,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和《赣南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教 学效果、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获取教学工作反馈信息的重要方 法。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 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 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对待考核的态 度,既反映教师的治学精神,也反映学生的品德和学习态度。
第三条 成绩考核必须以培养目标和现行教学大纲为依 据,主要考核学生理解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的情况,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 程都要进行学期考核,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核。凡本校在籍的学生都必须参
加所修课程的相应考核,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
第二章 命 题
第四条 命题要求。合理命题是做好考试工作、提高考试 质量的关键。对命题作以下基本要求:
1. 命题应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大纲对教与学的要 求,突出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要求。
2. 命题范围应是本课程全学期的教学内容,包括教师讲授 过的观点明确、内容确凿的教材以外内容。
3. 命题内容应是本课程重要的,也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既 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基本技 能掌握的熟练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
4. 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即认知领域的 3 个层次 —— 记忆、解释、问题解决,以保证试题的水平同教学目标所确定 的水平相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 )考核的能力层次:记忆占 15% ,理解 25% ,简单应用 35% ,综合应用及创新占 25%
2 )试题难易度:极易占 5% ,较易占 25% ,普通(中等) 难度占 35% ,较难占 30% ,极难占 5%
3 )根据大纲要求:掌握占 65% ,熟悉占 20% ,了解占 10% 教材外或超大纲部分占 5%
5. 题型:针对不同课程、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可灵活掌握。 医学专业主干学科客观题分值比例不低于 60%
6. 有题库的课程应尽量采用题库命题,没有题库的课程应 尽早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
丰富的教师负责。
7. 无论采取卷面考试方式还是非卷面考试方式(如实验、 上机操作、口试、听力等),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 修课应编制难易程度相近,题型、题量相当,重复率不超过 30% A、B 两套试卷(或考试工作方案)及相应的评分标准与参考 答案。
第五条 命题方式。各教研室(课程组)应制订严密的命 题方案,并填写《赣南医学院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后再进行 命题。由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教师 命题。
第三章 试 卷

第六条 试卷管理。试卷是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成绩和试卷的管理是考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要方面。各院系应对试卷规范管理。

1.试卷的审批。各教研室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出卷、打印、校对、保管工作,并于考试前 1 周出好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考试卷两份并随机抽取 1 份试卷作为正考卷,另 1份作为补考卷。各教研室命题结束定稿后,由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填写《赣南医学院试卷审核表》,连同试卷的电子版和样稿报送各院系办公室,由各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并于考试前 1 周内送继续教育学院审定。

2. 试卷格式。试题和试卷用纸以及印刷格式要规范。试卷 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无错印。试卷卷面总 分为 100 分,应标明各题分值。如有平时成绩或实践考核分的, 还应注明占总成绩的比例。试卷采用统一格式,各院系在送交 试卷时应严格按《赣南医学院试卷格式》规定的格式排好版。
3. 试卷印刷。试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定后,于考试前 1 连同填写好的《赣南医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送继续教育学院 打印室。打印室按学校试卷格式要求录入、排版,试卷清样经 命题教师校对准确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印刷。 打印人员在试卷印制的接收、录入、印刷、装订、验收、 封存等环节中,都必须登记并签认在册;严格按要求的份数印 刷,不得多印,并及时销毁版纸、删除计算机存盘的试卷文档; 印刷好的试卷及时清点、封存,并移交各院系考务办公室专人 负责管理。各教学学院应于正式考试前 30 分钟将试卷送到考务 办公室分发。
4. 试卷保密。试卷在开考之前均属机密文件,从试卷形成 到正式启用的全过程,都必须按照机密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管 理。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 题。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 试卷或试题内容。泄漏试题为重大教学事故,将依据《赣南医 学院教学事故和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5. 试卷的保存。严禁启用后的试卷及复印件外流。 学生考试后的试卷(包括正考卷、补考卷、答题卡)由各 教研室按学号顺序排列装订、按专业班级顺序分别装袋封存, 并填写《赣南医学院试卷保管清单》,作为教学档案,有专人负 责、专柜保管。各年级的试卷应按年级的顺序保管。试卷保管 年限为:至参考学生毕业离校后 1 年。
6. 试卷的批改。凡闭卷考试课程一律实行密封、流水改卷, 批改时使用红笔,赋正分。若有更正,阅卷教师必须要在更正 处签字确认。试卷改完后统计成绩,成绩统计完毕后,按学号 顺序整理。
第七条 试卷的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各院系应定期对教 研室保存的试卷进行抽查,以便了解教师命题、阅卷和学生答 卷的情况及试卷的保管情况。
第四章 考 试
第八条 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必修的主干课程采用闭卷 考试,其它必修课及考查课可视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方式。
第九条 组织与领导。考试工作在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和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领导下,由继续教育学院依照本办法和学 校相关规定进行组织与协调,各院系由主管教学的领导依照本 办法、教学计划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条 考务工作:
1. 课程考试时间。依据当年教学日历安排,每学期的面授 前或面授后举行,不再另行安排集中复习时间。考试时间按上 午、下午、安排。笔试时间一般为 90 分钟,如课程有特殊要求, 须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 课程考试考场安排。按照以班级为单位或以学号顺序并 满足考生隔位就座的原则安排考场。全校集中考试(期末考试、 学期初补考、毕业考试、结业重修考试)课程由各院系按要求 安排后报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协调;所有课程考试的考场一经确 定,不得擅自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场的,应提前 3 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3. 监考工作要求。监考是全校教师的职责,凡担任监考的 教师,都应根据考试纪律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以保证 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位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都要认真履行 《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职责》,严格执行《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 操作规则》和《赣南医学院考场规则》,对待每位考生做到严格、 公平、公正。监考失职者,将依据《赣南医学院考试工作人员 违反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追究其责任。
1 )监考人员的资格认定。监考人员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 资格审核并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监考证并佩证上岗监 考。无监考证者不得参加监考。
2 )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 3 )。
3 )监考人员操作规则(见附件 4 )。
4 )考场规则(见附件 5 )。
5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见 附件 6 )。
6. 主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监考工作由各院系负责安 排,监考人员由各学院指派,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各院系 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担任本院系各课程考试的主考,教研 室主任担任本课程考试的副主考,主监考原则上由本院系监考 教师承担。每考场监考人员至少 2 人(含)以上,考查课程监 考人员可酌情减半。继续教育学院和各院系在考试期间应组织
人员进行巡场,及时了解考场情况。
第十一条 缓(缺)考:
1. 缓考。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 考前凭有关证明,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缓考申请,经继续教育 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方可缓考。经批准缓考者跟随期末 考试不及格者于下学期开学初完成补考,视同正常考试。
1 )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或身体状况差不能参加考试 的,需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 者方可缓考。
2 )因家庭或其他急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需持家长或 有关证明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者方可缓考。
3 )因公(如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等)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 需持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者方可缓考。

4)学生在课程开考后递交的缓考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缺考。未获批准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处理,缺考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安排正常补考。

3. 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以缺考论,但可参加下学期补考, 补考成绩按补考成绩方法计算。
第十二条 补考:
1. 补考考生名单由继续教育学院统计,补考的时间、地点 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监考人员由各院系负责安排。
2. 凡学期考核不及格或经批准缓考者于下学期开学初完成 补考。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3. 经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的(包括补考缺考者),可在毕业 前给予最后一次补考机会。
4. 结业重修考试于结业后 1 年内完成,具体参照《赣南医 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5. 各教研室应在补考后 1 周内将补考成绩打印一式 2 份, 经签字盖章后, 1 份留教研室存底; 1 份交院系审核,各院系审 核后汇总交继续教育学院存档。
第十三条 学生如在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某些课程已学过, 可向我院或函授站点提出申请,报我院核查批准后,可以免考。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所学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 及格,达到我院要求的(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得免试)。
(2)复学、留级、转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 且达到我院要求的;
(3)接受二学历教育者,原所学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及格, 达我院要求的(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得免试);
第十四条 学生申请免修,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 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申请免修课程成绩的有效材料,经我 院批准,方可免修、免试。但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的门数不得超 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章 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十五条 阅卷评分:

1.各教研室在试卷(正考卷与补考卷)批阅前应制定严格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并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评分应防止过严或过宽,杜绝人情分。各教研室主任、院系发现有评分不合理的,应及时同任课教师研究并组织复查,加以纠正。若送交继续教育学院后,仍发现有此类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后进行处理。

3. 考试结束后 5 天内,各院系应组织教研室在统一地点采 用“分题负责、流水作业”的形式集中阅卷,避免在阅卷过程 中试卷遗失,并严格按照标准评分卷的标准,认真核对、批阅, 确保阅卷的公平性。各院系于阅卷前将各课程阅卷的时间、地 点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以备领导进行巡查。
4. 批阅试卷:
1 )应用红色笔批阅试卷。
2 )批阅试卷时 , 用“×”标出失分的内容(或题号) , 标明得分分数;如因批阅出错 , 修改分数后应签上修改教师的全名。
3 )批阅完 1 个大题后,需在大题目号前标明得分,小题 得分写在答卷右侧,并在考试答卷册封面签名。 1 个大题由多位 教师批阅的,应分小题号签名。
4 )教研室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登分、核分,确保成绩准 确无误。登分人员将各大题的得分汇登于试卷汇总表内,并算 出总分;核分人员应对各题的分数进行核实后,再核实总分。 登分人员、核分人员应在试卷上签名。
第十六条 成绩的统计与管理:
1. 成绩的汇总统计:
1 )未含实验教学的理论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由考试成绩 与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应占总评成绩的 70% ,平时成 绩(考勤、课程作业、测验等)占 30% 。补考成绩计分方法同正 考,但补考成绩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缓考成绩:包括平时成绩、 缓考理论卷面 90% 的成绩,并以折算后的实分上报。其中因公缓 考者理论卷面以 100% 计算。
2. 成绩管理:
1 )成绩的记分方法。成绩的记分方法见《赣南医学院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 )成绩的登记及上交。评分结束并核算好总成绩后,教 研室应将总成绩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3 )阅卷评分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教师应 拒绝学生查卷、询问分数,直至成绩上报后。
4 )评阅后的试卷不发给学生,由各教研室(课程组)登 记封存。
第十七条 考试材料归档
1. 教研室(课程组)必须完整保存整套考试材料归档,含 — 11 — 纸质和电子版。
2. 各教学学院至少必须保存电子版。
3. 考试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材料封面(见附件 9 )。
2 )考试材料目录(见附件 10 )。
3 )赣南医学院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见附件 11 )。
4 )赣南医学院试卷审核表(见附件 12 )。
5 )试卷样表(见附件 13 )。
6 )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
7 )考试成绩。
8 )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及教学总结(见附件 14 )。
9 )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见附件 8 )。
10 )考生答卷和答题卡。
第十八条 查阅试卷。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的学生,各院 系、教研室应给予复查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 查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的第 1 2 周。逾期将不予查卷。
2. 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亲友、同 学等均不得直接到教研室或任课老师处查阅试卷。
1 )对成绩有疑问的,需填写《赣南医学院查阅试卷申请表》, 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 )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查阅试卷或通知各院系、教研 室查阅相关考生的试卷。
3 )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相关课程的试卷查阅工作,对 批准查阅的考生试卷,教研室主任应同教学秘书或教师一起查 阅,查阅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并经查卷的两位教师共同签字后
交各学院系。
4 )各院系办公室将查阅试卷的结果以书面形式,经主管教 学的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盖院系章后,交 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此为依据重新修正学生的成绩。
第六章 考试违纪、舞弊的认定与处理
第十九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 携带规定以外可能影响考试成绩的物品(如:具有储存 功能的电子工具、手机、书包、教材、笔记等)进入考场,未 放在指定位置的。
2. 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与要求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 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时间终了继续答题的。
4. 在考场或考试主管部门禁止的范围内喧哗、随意走动或 者扰乱考场秩序的。
5.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 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材料带出考 场的。
7.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8. 用规定以外的纸、笔答题或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学号)或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 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第二十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 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认定为考试舞弊:
1. 将不允许携带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如书本、 笔记、纸条等)夹带进入考场的。
2. 身边桌面、墙壁上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信息, 未提前向监考人员报告并进行处理的。
3. 在试卷(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 学号等信息的。
4. 抄袭他人试卷答案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的,或他人强 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时不加阻止、不报告的。
5. 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 或要求监考老师、考试工作人员隐瞒违纪作弊事实的,或侮辱、 毁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6. 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 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8.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草稿纸,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 提供方便的。
9. 被允许暂离考场(如去卫生间)期间以各种方式(包括 查看信息载体或谈话交流)获取考试信息的。
10.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有文 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通讯工具(设备)的。
11. 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 其它作弊行为。
第二十一条 院系、教研室、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 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 实施了考试舞弊行为:
1.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 考试成绩的;
2. 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 2 份(含 2 份)以 上答卷答案雷同的;
3. 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 象的;
4.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考试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致使考试工作遭 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停止其参加校内及各级教育考试工作,由 继续教育学院报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 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二十三条 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程序。在考试过程中 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的,监考人员应当立即终止该生的考试, 收缴该生的考卷及作弊证据并妥善保管;同时应在“赣南医学 院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如实填写考生的姓名、违规类型(考试 违纪或考试作弊)和违规事实。 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以考试工作人员现场认定的事实为依 据。“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的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 考生违规的依据,应当有 2 位(含 2 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 字确认,并要求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字确 认,如考生拒绝签字,则由监考人员写上“拒签”字样,并请 本班班委之一签字证明。考试工作人员应告知违规考生“赣南 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中记录的违规内容。
第二十四条 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应在 24 小时之内将 违纪、舞弊考生的“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有关证据 交考务办公室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 24 小时之内 将学生告知书下达至学生。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赣南医学院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向学校报告,并给 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规考生对处分决定不服者,可以向学校学 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相关申诉程序和处理按照《赣 南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非学历继续教育有关课程考核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所发文件与
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原《赣南医学院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赣医发〔 2003 27 号) 同时废止。
附件:1.赣南医学院试卷保管清单(正考卷)
2.赣南医学院试卷保管清单(补考卷)
3.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4.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操作规则
5.赣南医学院考场规则
6.赣南医学院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处
理办法
7.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8.赣南医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
9.赣南医学院试卷档案
10.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及教学工作总结
附件 1
赣南医学院试卷保管清单(正考卷)
教研室 : 课程 :
编号 年级 专业 班级 试卷份数 核对人 保管人
标准评分卷
《赣南医学院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及
教学工作总结》
保管时间: 年 月 日
教研室盖章:
— 18 — 附件 2
赣南医学院试卷保管清单(补考卷)
教研室 : 课程 :
编号 年级 专业 班级 试卷份数 核对人 保管人
标准评分卷
保管时间: 年 月 日
教研室盖章:
— 19 — 附件 3
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1. 提前 30 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启封试卷、核对试卷。
2. 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退考场,安排考生就座,收发考 生试卷;开考后,负责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若证件不 齐全、人与证不符等情况应将考生带离考场;负责督促考生正 确涂写专业、班级、姓名、答题卡中的准考证号、试卷类型及 有关栏目的填涂。
3.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认 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制止除主考、副 主考、巡视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4. 开考 30 分钟后,清点考生人数,查清缺考考生姓名和学号。
5. 监视考生考试。
6. 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如有违反者,收集有关 证据并作好真实记录。如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生在考场 上的违纪、作弊行为或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 等,一经查实,将按《赣南医学院关于教学工作差错及事故处 理的规定》严肃处理。
7. 收理、清点考生的试卷及答题卡,并按学号或准考证号 由小到大排序,对考生的答卷进行装订、密封;负责填写试卷 袋封面各栏目及《赣南医学院考场记录表》。
8. 每场考试结束后,要清理考场,关好门窗。
9. 接监考任务后,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请人代监考,如有 特殊原因应事先向各院系、继续教育学院提出请假。
10. 监考务必佩戴统一制作的监考证,衣冠整齐,为人师表。
附件 4
赣南医学院监考人员操作规则
1. 考试前 30 分钟携带监考证、黑色签字笔至考务办公室领 取考卷。
2. 考试前 20 分钟到达考场。
3. 开考 10 分钟前作好清场工作。严格按照《赣南医学院考 场规则》的要求,禁止考生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座位,引导考生将书包、讲义、笔记、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放
在指定位置。
4. 考前 5 分钟向考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向考 生宣读《赣南医学院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
5. 发放试卷前,监考人员应清点试卷份数,学期考试于考 3 分钟下发考卷。
6. 开考半小时后,清点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人数,并查清 缺考考生的姓名或学号填入考场登记表。
7. 监考人员应关闭通信工具,在监考过程中不得开机,更 不得接听电话或收发短信。
8. 开考后检查准考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是否与 考生相符。
9. 监考过程中,除印刷字体不清楚外,不准回答考生任何 与考题有关的问题。
10.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 在考场内严禁吸烟、聊天及阅读书籍、报刊、批阅试卷、给学 生暗示答案等与监考无关的工作,除非特殊原因,不准擅离考 场,并且必须一前一后或一左一右站立监考。
11. 严格执行《赣南医学院考场规则》,一旦发现考生中有 作弊行为,应当场收缴作弊证据、收回作弊考生和协同作弊考 生的试卷,并责令其立即离开考场,同时作好作弊情况记录, 于考试结束后 24 小时内报继续教育学院。
12. 终考时间到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考生答题,收齐并 清点试卷(答题卡),确定试卷份数无误后准许考生离开考场。 试卷(答题卡)按学号或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后,试卷按规 定的要求装订(考卷多可分班装订)、密封,连同答题卡装入试 卷袋内,并将试卷袋密封。
13. 填写好《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试卷袋封面的 各栏。
14. 对考后的考场进行清场,将考试留下的废纸等收拾干 净,关好门窗。
附件 5
赣南医学院考场规则
1. 考生必须于考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 10 分钟后, 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开考 30 分钟内、离终考 15 分钟内不得离 开考场。
2.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等 证件),按准考证号或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 身份证、准考证置于座位左上角。
3. 考场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 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有疑问 , 举手示意 , 除试卷印刷字体不清 楚外,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与考题有关的任何问题。
4. 严禁将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工具、手机、书包、教材、 笔记等带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关机后集中放置于监考 老师指定地点。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老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5. 考试时须带齐文具用品,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老师同意, 不得随意向其他考生借用。
6. 闭卷考试时不得将课本、笔记本、复习提纲等(不论和 考试内容有关与否)带入考场座位;开卷考试时不得携带规定 之外的材料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集中放置于监考老 师指定的地点。
7. 考试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准作弊。
8. 以下情况监考人员可以令考生退出考场 , 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1 )考试未带齐证件的;
2 )未按准考证号或监考人员的要求按入座的;
3 )至试卷发放时,仍不听监考人员劝告违反本规则的。
9. 不准以任何理由擅离考场,否则以放弃考试论处。如急 需出考场者,需先举手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10. 严禁考生自带纸张考试。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均 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的,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 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 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不准拖延 交卷时间 , 不准在场内或考场附近高声谈论。
附件 6
赣南医学院考试工作人员违反
考试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全校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保证 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杜绝各种事故、 差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监考资格,
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1.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集中并迟到 5 分钟以上的;
2. 考试过程中考场内秩序紊乱及终考时间到后考场秩序紊 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同一考场的考生答卷(答题卡)中有关栏目出现误填或 错填达 5% 及以上的;
4. 考场人数、缺考人数核实有误或缺考考生学号(或姓名) 不明确的;
5. 对考场纪律管理不严,出现作弊而未能及时发现的;
6. 清场不严,导致 5% 以上考生将不该带的物品带入考场座 位的;
7. 监考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8. 监考中有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擅离职守 等违反监考规定行为的;
9. 监考过程中向学生解释试题或暗示答案的;
10. 未按要求对试卷进行排序、装订、密封的,或擅自将空 白试卷带走的;
11. 未按规定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赣南医学院考场登记表》的;
二、考试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监考资格,
并按《赣南医学院教学事故和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1. 利用监考或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提供舞弊条件或 泄题、漏题的;
2. 主考、巡视、监考人员衣冠不整的;
3.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考卷,影响正常考试的;
4. 监考人员缺席或迟到 5 分钟(开考时间)以上的;
5. 主、监考人员不负责任,导致考场纪律松懈,发现学生 作弊不及时纠正、处理的或影响考试有效性的;
6. 考试结束时漏收学生考卷(或答题卡)的;阅卷教师阅 卷时遗失考生答卷(或答题卡)、考生考试成绩的,或保管期内 遗失考生考卷(或答题卡)的;
7. 任意变更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考试日程的;
8. 试卷命题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
9. 考场发现试卷短缺造成考试无法按时开始的;
10. 偷换、涂改考生答卷(答题卡)、考试成绩的;阅卷教 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擅自提高或压低考生成绩,或在填报考 生成绩时弄虚作假的;
11. 阅卷教师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成绩差 错率在 1% 及以上的;
12. 利用职权包庇、掩盖舞弊行为的,或利用考试工作之便, 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三、附 则
1. 监考人员或考试有关人员对以上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 到通知后 3 天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
2.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7
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年 第 学期 年 月
考试科目 学生专业、班级
考试时间 月 日 — 时 考试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发卷数 收卷数
缺考人姓名
缓考人姓名
考试情况(有无事故发生,有无违反考场纪律和舞弊现象,违 规或舞弊学生的姓名学号、违规事实、有关证据等,所记录违 反考场纪律和舞弊情况是否告知考生等)
监考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副主考签字 主考签字
注:本表填写完整后,由监考教师交各院系考务办公室汇总, 最终由教研室在试卷档案中存档。
附件 8
赣南医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
交稿单位 交稿人
试卷全称
使用年级、专业、
班级
试卷张数 要求印刷份数
交稿日期 要求印好日期
教研室主任签字 学科主考签字
领卷人签字 印刷人签字
备注
1 .印刷试卷前须填写此表

2.请按规定时间上交试卷电子文档和打印稿说明 

3.本表除“备注”栏外须填写完整

4 .为更好地服务于教学,请各有关部门大 力支持。
5 .本表妥善保管于继续教育学院打印室。
附件 9
赣南医学院试卷档案
学年度第 学期
课 程 名 称:
年级、专业、层次:
任课教师 / 分析教师(签字):
教研室主任(签字):
学院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赣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制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 .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 A B 卷)
2 .赣南医学院试卷审核表
3 .考试样卷( A B 卷)
4 .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A B 卷)
5 .成绩登记表
6 .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及教学工作总结
7 .赣南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8 .学生考试答题卡、答卷(教研室保存)
学年度第 学期考试命题
双向细目表(A、B 卷) 考核 命题
课程 考试方式
对象 方式
考试时间 命题日期 命题教师
分数题型 选择 名词
判断题 填空题 简答题 论述题 总计
题 解释
分 题 分 题 分 题 分 题 分 题 分 题 分 题
教学章节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合计
教研室审核意见 签名:
系主任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 1 份,教研室存档。
赣南医学院试卷审核表
学年度第 学期
专业
课 程 全 称 年级
(方向)
应考总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人 数
是否教考分离 是()否() 考题来源 试题库()试卷库()自主命题()
课程责任人 命题责任人
试卷内容情况 教研室审核意见
1 .试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比例适当
2 .试题是否体现了“三基”的要求,难易适度
3 .试题是否体现了对认知领域三层次的要求
4 .试题与命题方案是否相符合,标准评分卷有无错误
5 .与近二年的试卷重复比例是否小于 30℅
评分标准制定人 标准答案拟定人
试题试做人签字 A 卷试做时间 分钟, B 卷试做时间 分钟。
教研室审批意见:
教研室主任(课程责任人):
时 间: 年 月 日
学院(部)审批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 1 份,教研室存档。
《课 程 名 称》试卷 (A)或(B)
( —— 学年度第 学期 年 月 日)
[ 闭(开)卷,试卷共×页,答题时间 90 分钟 ]
学号 姓名
专业、层次 年级、班级
(说明:请把选择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答案写在“赣
南医学院考试答卷”纸上并标明题号,否则不得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 * 分,共 * * 分。)(宋体四号)
1. ××××(宋体小四号)
2. ××××
3. ××××
二、 * * * 题(每题 * 分,共 * * 分)(宋体四号)
1. ××××
2. ××××
…………
注意:试卷不允许拆分 本试卷共×页,第 页
注意事项:
1. 在制作试卷电子版时,要将“附件 14 ”及关于字体、字
号、字形的要求内容删掉。
2. 试卷请设置首页页眉、页脚,要注意补充完整页脚内的
“本试卷共×页”及当前页码。
3 .课程卷名字体为黑体 3 号,页边距为默认边距,即上下 2.54
厘米,左右 3.17 厘米。
4 .试卷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在 A4 规格打印(复印)纸上,
注意安排版面。打印室用 A3 规格纸张印刷试卷。
附件 10:
课程考核
成绩分析、试卷分析
及教学工作总结
课 程 名 称:
年 级、 专 业:
第一部分 成绩统计分析
一、学生考核总成绩
(一)学生考核总成绩统计分析
年级
实考 平均 级段 各分数段人数
班级
人数 成绩 排名 90-100 80-89 70-79 60-69 50-59 35-49 35 以下
合计
全距 最高分 最低分
(二)学生考核总成绩分布图
是否常态分布:
原 因 分 析:
(三)考核总成绩不及格名单(总人数为 人)
学 姓 学 姓 学 姓 学 姓 学 姓
号 名 号 名 号 名 号 名 号 名
— 38 — 第二部分 试卷分析
基本情况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专业
主讲教师 年级
考试方式 □开卷 闭卷□ □其他 考试类型 □考试 □考查
□集体阅卷 □个人阅卷 应考人数
阅卷方式
□计算机阅卷 考试人数
缺考人数
平时成绩 □有 □无 平时成绩形式 平时成绩所占比例
实验成绩 □有 □无 实验成绩所占比例
名词解释 填空 简答题 判断题 选择题
卷面题型
的百分比 论述题 计算题 辨析题 题 题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及格率 优良秀率
% %
考试成绩
分数段 90 分以上 80-89 70-79 60-69 59 以下
分布情况
人 数
百分比
本课程教学内容共 章 试卷中考试内容覆盖 章 覆盖率: %
1 、试题与教学大纲的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 、试题总量 □偏多 □适中 □偏少
3 、考题难易度 □偏难 □适中 □偏易
试题分析
4 、题型结构是否合理 □合理 □较合理 □不合理
5 、试卷命题来源 □试题库 □校外试题 □教研室主任
□非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
第三部分 教学总结及措施
一、根据本次考试出现的情况总结本学期的教学成效(可 从教学方法手段、理论课时安排、集体备课情况、试题的深度 与广度等方面总结教学环节的成绩与不足)。
二、今后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抄送: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赣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 7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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